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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

新的政策制定过程

  1. 大学社区的任何成员都可能建议对政策协调员
  2. 负责任的部门确定了新大学政策的需求。负责办公室完成政策/程序建议和利益相关者审查计划并使用策略/过程模板。负责的办公室将完成的计划和政策路由到负责行政人员批准。如果获得批准,计划和政策将提交给政策协调员
  3. 政策协调员将向HOOP审查委员会(“委员会”)分发计划和拟议政策,以进行审查和批准。委员会将制定一个时间表,以供拟议的政策批准。该委员会被授权拒绝针对新政策的提案。
  4. 政策协调员将按照批准计划中指出的拟议政策将拟议的政策分发给大学社区。从大学社区收到的意见将由政策协调员转发给负责的主管。
  5. 负责的主管将审查大学社区的意见,并及时纳入拟议的政策。最终草案将提交给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6. 如果获得批准,则建议的政策将提交执行理事会进行审查和批准。得克萨斯大学系统副校长和总法律顾问和执行副校长卫生事务副总理必须给予新政策的最终批准。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法律事务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713-500-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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